评估论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准入条件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3-04-04 09:27
(1)积极条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准入条件通常包括: 权利有效性:知识产权合法、完整、有效且权属清晰,知识产权依法能够转让、能够进行质押。 权利完整性: ①存在共有权利人的,应取得全体权利人同意。 ②知识产权被许可出质的,应取得原知识产权人或授权人同意。 ③保证权利完整质押。 保护期限: ①用于质押的权利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应长于贷款期限,且一般不少于5年(可视具体情形相应调整)。 ②出质人应承诺按时缴纳权利维持费及权利续展相关手续(如需)。 经济价值 对权利行使的限制:出质人应承诺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知识产权。 (2)消极条件 而有下列情形的,金融机构通常将拒绝其准入: 权属存在争议,例如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相关维护费用未缴纳。期限不足,即知识产权有效期限小于质押期限,或虽超过质押期限但总期限过短的。其他情形,例如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