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论坛
境外资产评估:被评估资产在国外的两种情况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4
国内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涉及境外资产的情况主要是两种,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内部分资产在国外的,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外的。
拥有香港、澳门地区资产的被企业姑且可以归为资产分布在国内,本文主要讨论被评估资产在国外的情况。
(一)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内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被评估企业一般为国内企业法人,很多时候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当然也不排除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情况,但总的来说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生产基地位于国内。
国内企业因其经营需要,在国外购置资产,或将原本位于国内的资产移至国外使用或委托国外企业代管。常见的情况是:
1.企业为了贸易往来方便或为了享受某些地区性优惠政策,在国外设置办事机构、代表处。
2.企业为了向国外客户提供现场服务,为了完成国际招投标项目需要,在国外派驻管理、生产人员,临时或长期在国外某一地区从事以项目为单位或零星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劳务输出机构。
3.企业为了集中利用其所需的国外资源,在国外设立以获取国外资源目的为主的运行机构或部门。这类机构可以为企业收购的国外矿山、国外零部件供应基地、国外原材料供应基地、为充分利用国外技术力量而设立的国外研发基地。
4.为开拓或占领国外市场而在国外设立或收购的集产、供、销功能为一体的分公司、分厂等。

(二)被评估企业主体在国外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被评估企业一般是某些国内企业的子公司,主要股东在国内;被评估企业的主体部分,包括场所、人员、财产等基本位于国外。具体有:
1.国内企业因国内外销售及原材料市场情况需要或享受优惠政策的需要,将原本位于国内的主体机构整体迁至国外。
2.国内企业因投资策略影响,在企业设立之初即直接将其主体机构设置在国外。
3.国内企业收购的原属于国外企业控股的独立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