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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性评估的价值时点及结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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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15:30
按照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相互关系,可分为现时性评估、追溯性评估与预测性评估。在财产损害评估、税基评估、量刑定罪时,都可能涉及追溯性评估。
什么是追溯性评估
翻阅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国外资产评估准则,均未找到对该概念的全面描述,在对《资产评估》教材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研读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不妨将其定义为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在过去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并于评估工作日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什么是追溯性评估
翻阅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国外资产评估准则,均未找到对该概念的全面描述,在对《资产评估》教材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研读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不妨将其定义为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在过去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并于评估工作日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追溯性评估的价值时点及结论有效期
(一)价值时点
前述定义中,“过去某一时点”的定义,可能对许多同行来说很难界定。一般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现场勘查日或年终、月底,这种基准日一般在资产评估现场操作日附近。为的是更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或会计报表日,从而使得取值更科学合理。从笔者近年来接触的案例及自身工作的实际看来,该“过去某一时点”至少距资产评估现场操作日在一年以上,现场工作日期间,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市场状况、资产的物理状况已发生不小变化,对资产评估结论已产生较大影响。
(二)结论有效期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不超过一年的,才可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规定资产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是为了防止经济行为的实现日距离评估基准日时间过长,资产价值由于各种原因已发生较大变化。
但是,对于追溯性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并不因评估基准日后资产价值的变动而改变资产价值。因而,现行业对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结论的有效期已产生一个共识,那就是无有效期限制。任何评估服务都是对应特定经济行为的,报告的有效期亦是为该特定经济行为服务的,该有效期应随着经济行为的实现而结束,因而,在报告中对该有效期描述为“自资产评估报告日起,截止资产评估经济行为实现之日止”,是否更为合适呢?
(一)价值时点
前述定义中,“过去某一时点”的定义,可能对许多同行来说很难界定。一般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现场勘查日或年终、月底,这种基准日一般在资产评估现场操作日附近。为的是更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或会计报表日,从而使得取值更科学合理。从笔者近年来接触的案例及自身工作的实际看来,该“过去某一时点”至少距资产评估现场操作日在一年以上,现场工作日期间,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市场状况、资产的物理状况已发生不小变化,对资产评估结论已产生较大影响。
(二)结论有效期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不超过一年的,才可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规定资产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是为了防止经济行为的实现日距离评估基准日时间过长,资产价值由于各种原因已发生较大变化。
但是,对于追溯性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并不因评估基准日后资产价值的变动而改变资产价值。因而,现行业对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结论的有效期已产生一个共识,那就是无有效期限制。任何评估服务都是对应特定经济行为的,报告的有效期亦是为该特定经济行为服务的,该有效期应随着经济行为的实现而结束,因而,在报告中对该有效期描述为“自资产评估报告日起,截止资产评估经济行为实现之日止”,是否更为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