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论坛
影视企业价值评估与其他文化企业一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了充分体现影视企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在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1.充分了解影视行业的收益分账模式。对于国产分账影片的分账比例,制片方原则上国内不低于43%,影院一般不超过50%;与院线公司资产联结的影院,在保证制片方分账比例的前提下,分账比例可与所在院线公司协商解决;以买断方式进入市场的国产影片,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院线公司与影院的分账比例。不同的分账比例将影响电影企业的盈利能力。而在电视剧制作企业方面,由于播放平台资源有限,电视剧制作企业与电视台的合作经历和议价能力则是反映其盈利能力的重要标志。
2.识别核心资产。评估影视企业价值时,应充分考虑影视企业核心资产能否准确识别与评估,评估人员可对影视企业的价值链进行分析,并通过横向比较,进而判断出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识别对企业价值有重要影响的账外无形资产。比如,一些影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优质的管理团队,精准的市场预判,精良剧目的创作和优良的发行能力。
3.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采用收益法评估影视企业价值,重点和难点是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盈利预测的前提是要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分析和判断。现阶段我国影视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单部影视产品的市场表现对企业年度收益的影响较大。企业规模越小,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越难。通常评估人员在预测影视企业未来盈利水平时,将收益期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的盈利水平主要根据企业未来1~3年的投资拍摄计划和历史经营状况进行预测,远期的盈利水平主要根据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平均盈利水平进行预测,具体包括对企业品牌影响力、筹资能力、剧本储备情况、签约艺人的规模与构成、专业人员的稳定性、渠道资源建设和维护等。
影视企业资产和业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价值评估有别于传统生产型企业。影视企业评估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影视企业无形资产难以识别和评估。影视企业的价值源泉是文化创意资源,核心资产是无形资产,但是这些无形资产不但在会计计量上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在评估时也难以识别和评估。
A股市场上5家影视公司上市时公开披露的文件里所列举的无形资产基本只有商标权、影视剧版权和专利三类,而且除了存货中对已经结转完成本但尚拥有著作权的影视剧象征性保留1元余额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几乎为零。常见的知名创作团队、营销渠道等核心资源都没有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披露。在评估领域,关于如何界定文化创意资源的资产属性,以及与人力资源有关的无形资产应当归属于哪一类无形资产并如何进行评估等问题,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合同权益、客户关系、营销渠道等新型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相对较晚,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更加缺乏。面对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影视企业价值时,通常会以整体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结论中已统一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为理由,不再单独评估账外无形资产。2.影视企业营业收入难以预测。目前国内影视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电影票房(即电影院的门票收入)分账收入、电视剧播映权收入。影视企业,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小的影视企业,营业收入往往表现出较大程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影视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仅受经济发达程度和景气程度,影视产品的质量,放映档期或播放平台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还受到观众心理偏好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观众对影视作品优劣的判断包含了很多主观成分。如何挖掘影视企业价值驱动因素,如何识别与体现影视企业账外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能够在准确把握影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合理评估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是评估行业遇到的新问题。
(摘自《中国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