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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应用于电视剧版权评估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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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1 10:45
电视剧与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存在成本的弱对应性、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一般认为,电视剧的投入成本与电视剧版权价值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电视剧版权的实现往往不过多依赖其投入成本,电视剧若在市场上得不到认可,其成本投入无法得到补偿,也无法反映该电视剧真实价值,故成本法并不适用于电视剧版权价值评估。此外,市场法适用于单次交易的估值,而电视剧版权价值一般由多阶段构成,多阶段的折现率确定需要应用收益法。电视剧版权的购买者关注的是电视剧版权未来带来收益的能力,因此,评估电视剧版权价值宜采用收益法,即计算电视剧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折算到评估基准日、特定价值类型下的价值。
另外,国内外文献通常提出电视剧版权价值影响因素,但鲜有对于电视剧版权价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缺少对相关价值影响因素影响程度的研究。
(一)收益法的定义
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并通过折现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统称。
收益是电视剧版权售价减去税费后的余额,用收益法评估版权价值实质评估版权作品产生现金流的能力。
(二)收益法的基本公式
其中,P为被评估电视剧的版权价值;为被评估电视剧第i年带来的版权收入;n为电视剧版权能够产生现金流的期限;r为折现率;T为所得税率。
(摘自《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作者:李方丽 范宏达)